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印发攀枝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规划设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8-00017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2-24
  • 发布日期:2018-03-01
  • 文  号:攀办发〔2018〕21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规划设计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攀枝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规划设计建设工作方案

 

  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登山协会)实施的重大公共体育场地项目,系国家绿色基础设施,具有巨大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民生价值。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精神,大力发展我市“康养+运动”产业,加快攀枝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攀枝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规划建设按照“一次规划、统一设计,一个标准、分步实施,市级统筹、属地建管,生态优美、自然环保”原则,规划建设300公里,其中:第一期规划100公里,规划线路东区·花舞人间—仁和区·普达—仁和区·岩神山;第二期规划100公里,规划线路在仁和区大黑山境内;第三期规划100公里,规划线路在盐边县百灵山境内。2018年,完成攀枝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总体规划设计,集中力量完成登山健身步道第一期建设任务,适时开展二、三期建设。

  二、建设标准

  攀枝花市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标准》执行,路面主要以原地土石道为主要道路类型,辅以木栈道、砾石道、间隔石道、台阶、桥梁、灰渣道等其他辅助类道路,道路宽1.8米左右。途中配建停车场、生态厕所、观景亭、休闲椅、救援科普设备、导视系统、环保系统、补给站、卫生站等配套设施,同时可因地制宜设置相应的运动区、休闲区等。

  三、建设模式

  攀枝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在规划设计与建设过程中采取“市、县(区)”上下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完成的模式。市级层面负责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总体规划设计、建设标准设定,对县(区)步道建设进行指导;县(区)层面负责本县(区)域内具体建设方案的设计、立项、建设、管理和资金保障等。

  四、实施步骤

  (一)2018年2月,启动攀枝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规划建设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二)2018年3月—5月完成以下工作:

  1.市级层面完成全市总体规划设计政府采购。

  2.市级层面完成全市总体规划设计和第一期具体建设方案设计。

  3.东区、仁和区等相关责任县(区)完成项目立项、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开工建设。

  (三)2018年12月底完成第一期建设任务,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验收并授牌。

  附件:攀枝花市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攀枝花市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加快我市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扎实推进我市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攀枝花市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波 市长

  副组长:马晓凤 副市长

  李文飞 副市长

  成 员:钱 卫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董之云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尚 建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元海 市财政局局长

  凌永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苟顶才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 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成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 军 市林业局局长

  徐 翠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刘 松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福惠 市旅游局局长

  刘亚玲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龙小强 花城新区管委会主任

  杨礼文 东区区长

  卢 瑜 西区区长

  李春华 仁和区区长

  许军峰 米易县县长

  谭兴忠 盐边县县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的规划、指导、建设、验收、管理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董之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田龙、彭格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国家登山健身步道项目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组织开展登山健身活动等;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处理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规划建设中因设计勘察、土地征用、管理运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各类刑事、行政案件;

  市财政局:负责国家登山健身步道项目整体规划设计资金保障,全市整体规划设计项目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家登山健身步道项目规划、建设中的土地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配合规划单位做好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的整体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做好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线路选址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沿线林业保护工作,步道建设林业美化等相关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相关县(区)做好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沿线卫生保障系统的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所属县(区)沿途卫生保洁工作,步道周边的绿化亮化等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指导相关县(区)做好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生态厕所、观景亭、休息椅、导视系统、救援科普系统等相关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及规范旅游安全;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指导相关县(区)做好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花城新区管委会:协助配合做好辖区内相关建设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总体规划本辖区内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的立项、招投标、建设、管理、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