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印发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5-00040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5-17
  • 发布日期:2015-05-18
  • 文  号:攀办发〔2015〕39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具体措施的通知》(攀办发〔2015〕23号)精神,推动经济新常态下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动态名录

  根据产业政策和企业规模、纳税情况、就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等综合指标择优选择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并动态调整。对已建立的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名录进行动态调整,尽快建立农业、服务业重点支持企业名录。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对纳入重点支持名录的企业加大帮扶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

  二、加强银政企融资对接

  2015年底前建立攀枝花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将数据库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融资对接活动,促进银企融资对接常态化(责任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攀枝花银监分局)。

  三、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

  将应急转贷资金使用范围扩大至重点支持企业。按月收集重点支持企业不良贷款及欠息情况,由市政府召集会议“一户一策”协调处理垫付利息。在执行“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期间,对存量贷款相关金融机构不得单独要求企业增加额外抵质押物。建立重点工业产品收储机制,对收储企业在收储期内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四、加大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政策组合扶持力度

  用好用活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投向重点支持企业。扎实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责任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五、加大重点领域有效信贷投放

  各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向上争取区域信贷政策、信贷规模匹配以及存贷比不挂钩等资源倾斜政策。各金融机构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入,充分运用转贷、续贷等方式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

  六、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协调攀钢、攀煤等大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系统进行确权(责任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经信委、攀枝花银监分局)。

  七、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金融服务

  2015年上半年在米易县开展农村产权金融服务创新试点推进会。2016年完成全市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八、多层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各银行对重点支持企业发放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同档次市场平均利率。借用央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的贷款,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减少中间业务收费,严禁变相抬高融资成本,督促通过续贷、转贷、设立循环贷款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成本(责任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

  九、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充分利用招商引资等手段,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壮大资本实力。积极推动企业盘活资产,用存量引进增量,必要时倒逼企业兼并重组,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化解企业风险,对被兼并企业不得抽贷、压贷、延贷,合理降低续贷利率(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投资促进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十、壮大融资担保实力

  力争今年内对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和金惠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1~2亿元。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公司要将担保费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对重点支持企业不高于2.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十一、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

  开展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银行机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以及表内业务表外化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予以查处。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切实减轻企业正常利息支付之外的财务负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攀枝花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十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推动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加大对PPP等新型融资模式的推广运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重点领域。支持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钒钛交易中心通过天府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成功融资的企业和承销机构,给予一定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

  十三、切实发挥保险协同作用

  积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降低企业保险成本,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加大“险资入攀”工作力度,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务投资及资金借贷等方式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及企业兼并重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十四、加快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在县(区)及乡镇增设分支机构和网点。积极组建村镇银行,发展社区银行。引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基金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来攀设立分支机构。对成功引入金融机构的相关单位给予专项经费补贴,对新进入的金融机构给予专项经费补贴和政策倾斜(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市财政局)。

  十五、做优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支持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水平。鼓励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促进年内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成功发行二级资本债,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成功发行小微金融债(责任单位:攀枝花银监分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十六、完善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2015年底前建立我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向省上争取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助(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

  十七、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建立金融涉讼案件协调工作会议制度,按季度召开金融风险协调联席会,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加大金融涉讼案件执行力度,建立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机制(责任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

  十八、完善逃废债务同业联合制裁制度

  建立失信违约惩戒机制,健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黑名单”,实现信息共享。按季度公布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名单(责任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

  十九、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清理、整顿融资理财中介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责任单位: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重点支持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市目标督查办、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7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